9月27日上午,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内突发车祸,一辆三轮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导致三轮车上的一名女乘客倒地受重伤。事发后,当地120急救人员到场确认女乘客已不治身亡,但在被抬上殡仪车前她竟又有了生命体征。120急救人员再次返回,将女乘客接回抢救后又送往市区大型医院。不过遗憾的是,“复活”的女乘客最终还是没能挺过来,她于事发当晚不治身亡。
救死扶伤乃医生职责,出现意外后,人民群众首先想到的找医生解决问题,而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的医疗事故以及诸多误判死亡的例子,让医患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根据官方解释,认为现场急救医生对该起交通事故的女性伤者的检伤程序和方法虽然符合中山市检伤分类标准程序,但是,对该女性伤者在伤情判断上存有失误,如此失误根本上是一种渎职。作为与人们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着紧密联系的医生,一毫一厘的差错都会对人民群众造成不可避免的伤害。为避免相关事件再次发生,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与追责制度刻不容缓,只有责任追究处理方面过了关,类似悲剧才不会上演。